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将实行劳务派遣
日前,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外用工的权益,宁海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首次规定该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采用服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两种方式。 服务外包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办法,与有相应外包资质的服务外包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购买提供的服务来完成原来由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完成的工作。服务外包的岗位主要包括:保安(门卫、传达)、保洁、保绿、食堂、会议服务、维修、维护、理发等后勤服务岗位。劳务派遣是指事业单位与本县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指标内,向用工单位派遣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目前,全县各级机关积极做好现有编外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原聘用编外用工在合同期内的,统一移交县劳务派遣机构代管;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确需留用的,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指标内,经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共同考核后可择优继续聘用,按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取消的岗位或超过指标期限的,未经申请核准不再续聘。今后用工单位不得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编外人员应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20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