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四项措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扎实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工作。探索实施公安、工商系统公务员分类管理。
二是切实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着力提高考录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年计划招考148名(含政法系统76名)。组织实施中层及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积极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分配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考核奖惩、健康休养和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公务员各类培训。组织实施全省统一部署的公务员轮训工作,继续抓好公务员初任、在职等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四是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继续分批实施部分具有执法监管职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同时做好相关人员过渡工作。(201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