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受理毕业生充分就业相关补贴申报
11月1-15日,鄞州区人事局将继续受理有关毕业生充分就业相关补贴的申请。本月受理的补贴项目有录用到本单位见习的鄞州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助、见习单位录用宁波大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人才中介机构接收鄞州生源毕业生补贴、大学生入住创业园房租补贴等四项。这是该区人事局继10月份首批补贴发放后受理的第二批就业补贴申报。 据悉,四个项目的补贴对象主要为鄞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补贴金额分别是:录用鄞州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助为每名一次性补助500元;困难家庭及残疾人毕业生每录用1名补助1500元。见习单位录用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企业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人数所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50%予以补助。人才中介机构接收鄞州生源毕业生补贴为人才中介机构每接收派遣1名鄞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大学生入住创业园房租补贴为入驻创业园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租房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且年租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为期三年,其中第一年予以全额补助,后两年予以50%的补助。 另悉,毕业生充分就业政策的实施时间自2009年起延续三年,区人事局将在明后两年每年的一、六、七、十一、十二月份分别受理各项就业补贴申请,希望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积极关注,抓住政策时机。(200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