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相关补贴开始申请
为深入贯彻好区政府《关于促进鄞州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鄞政办发〔2009〕127号)文件精神,切实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努力实现毕业生全面就业,鄞州区人事局在9月15日至30日期间,接收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相关补贴的申请,审核后将于10月份将相关费用发放到位,预计将支付补贴近100万元。 此次受理申请的补贴包括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助三项补贴。其中企业录用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对象为企业录用的2008届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月份为2009年1至6月,标准为企业为所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的对象为毕业离校两年内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补贴月份也是2009年1至6月,额度为应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2/3。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助的对象为2009年毕业的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生活困难毕业生,以及主要靠申领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鄞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200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