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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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激励广大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提升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选拔和培养更多高素质会计人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决定,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学历资历要求为: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以上会计专业(含财政、审计等相近专业)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经济管理、金融类专业毕业并具备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今年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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