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出台促进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为积极应对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促进本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我区出台了促进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一、事业单位招聘原则上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全区事业单位补充新增工作人员和编外用工,原则上应从毕业生中招聘录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录用大中专毕业生。 二、建立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每年安排一批本区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到基地见习,见习期间由区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基地每年接收10名以上毕业生见习并吸收20%以上人员成为正式员工,区财政给予每个见习基地每年1-2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开展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指定的培训机构选择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参加认可的社会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标准为区财政补助培训总额的70%,个人承担培训总额的30%。 四、积极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工作。加大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力度,鼓励企业接收未就业毕业生。从毕业生就业的第二年起,对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部分,由区财政按照50%的比例补贴企业,同时,给予企业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时限为一年。 五、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临时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生活困难毕业生已进行未就业登记且在未就业期间,区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1年的临时生活补助。(200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