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出台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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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以下简称人事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宁波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江北区人事考试工作实际,日前,江北区出台《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是预案将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程度、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分为二级:重大、一般。二是根据不同事件作出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以挽回损失,保障考试正常进行。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分管领导,视情上报市人事考试负责部门,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及时通知考点采取必要措施。(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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