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业功能区及7个街道组成,共24个,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贸易局、卫生局、统计局、外经贸局、工业功能区、东郊街道、福明街道、白鹤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明楼街道、东柳街道。 二、明确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主要有8项职责: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通报人才工作最新动态;二是组织阶段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交流,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三是指导和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四是研究需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的关系全区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五是讨论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的筹备方案;六是研究人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意见建议;七是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情况;八是研究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明确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主任或由其委托一名领导同志主持,各成员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参加。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委人才办承担,主要负责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区委人才办也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会,研究安排专项工作;在联席会议上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按照分工职责,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区委人才办负责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才工作的同志为联席会议联系人。(2009-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