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多项举措规范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学分制考核管理。制定《海曙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脱产培训、在线学习和学历、学位教育等内容分目分项确立学分标准,并将其存入干部培训档案和信息库,以此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机制建设。首次投入学习卡(兼有考勤功能)、学习培训考勤机等现代技术设备,以督促学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同时,建立未完成培训目标者的补训制度,以及对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年中通报和年末检查制度。三是大力开展培训工作的科学体系建设。对各类干部的培训需求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调查研究,经过归类、分析,总结摸清各级各类干部现有的政治理论、业务和文化水平状况,为进行个性化、差别化培训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初步探索干培训效果评估制度。通过培训期间问卷调查、培训之后追踪问效等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监督和办学质量的检查。(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