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将组织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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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2日发表
日前,慈溪市出台《选拔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选拔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该市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作。选拔到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列入全市管理期限为2年,管理期内由政府出资安排专业知识培训。薪酬方面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财政还对毕业生实施津贴制度。管理期满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可优先享受人才培养、评选奖励、经费资(补)助等相关政策。(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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