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科技与人才创新创业考核办法凸现三大特点
一是突出主题,体现针对性。以镇(街道)、化工区及区直属部门为考核对象,纳入区目标管理体系,重点考核各部门在落实省市委“两创”战略、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健全创新创业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的工作情况。如在人才创业考核指标中,增加了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辅导和人才创业项目扶持工作的考核。 二是突出差异,体现实效性。对镇(街道)、化工区及区直属部门按不同类型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由科技创新(60%)和人才创业(40%)两部分组成。同时,针对人才科技基础情况及辖区内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对不同的镇(街道)、园区确定不同的量化考核指标。 三是突出特色,体现激励性。对镇(街道)、化工区的考核设基础分和特色工作加分指标,基础分值100分,特色加分30分;对列入创新型城区建设相关责任部门按宁波市创新型城市考核的实际权重情况适当加分,避免镇(街道)、重点部门因工作任务重反而扣分的现象,以调动相关部门在服务“三重”工作的积极性。(200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