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制度
今后,四川省将实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制度。记者日前获悉,为了营造“天府四川—海归乐园”的良好环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21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川工作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到川工作作出大力度鼓励的规定。
为加大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吸引力度,四川省实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制度。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取得国内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外研修、讲学一年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等前来工作、创业和服务的,可申请到相关部门认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到川工作,机关可采取特殊考试办法予以考试录用;事业单位确因专业和工作急需,但受编制数额和增人增资指标限制的,可由接收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先进后出”。
为了保护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知识产权,《意见》还鼓励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国内取得的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转化成功后,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成果完成人给予奖励,奖励比例最高可占成果转化收益的50%;职务发明成果由完成人转化成功的,可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享受转化后的收益。
据介绍,《意见》中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到川工作,可凭相关证明以及原户口所在地迁出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受其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归子女可就近入学。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参加高中及省属大中专院校的入学考试,还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