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4日从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北高技能人才培养将驶入快车道,部分“高级蓝领”今后可享受四大激励政策。 湖北技能人才总量少,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城镇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50%以上,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意见》明确规定,对参加当地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对在国家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可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高级技师,分别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有关待遇;提倡在股份制企业实行技术入股,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依据贡献大小,通过奖金、期权、股权分配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 除四大激励政策外,湖北还将建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表彰制度,对定期评选出的优秀者,颁发证书,一次性给予奖励。获得“省技能大师”称号的,优先参与“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享受政府专项津贴。 同时,对具有创造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法等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本人名字命名其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