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政策全面出台并实施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莆政[2013]40号)要求,至8月份我市各县区政府已全面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办法》,市政府于8月19日集中批复发布。各县区的《实施办法》除了按莆政[2013]40号文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补助等政策外,大部分县区都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为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建设,对乡村经办协理员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为了鼓励和引导城乡中青年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荔城区还建立了长缴多得制度,每缴1年保费,基础养老金加发1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我市全面实施,至8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145.31万人(其中领取人数34.86万人),保费续缴率为89.83%,居全省第一。
(市人社局社保科 郑国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