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认真履职加强监管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做到依法用工,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布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局领导对加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把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市人社局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提出了“四个统一”的目标要求:即要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重在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高效化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同时突出源头治理,注重常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完善长效机制。去年市政府下发了《莆田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实施方案》,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列为对用人单位激励惩戒措施,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四落实”。一是落实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市级预留200万元,县、区级预留100万元,已全部到位。二是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全市工资保证金专户总额7000多万元。三是落实“两网化”管理制度;全市已建立一级网格53个,二级网格623个,实现监察执法触角向基层延伸,工作重心向下转移,实现监察执法方式的根本转变,适时掌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未成年工报备等方面情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四是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目前全市劳动备案企业1430家,涉及职工10.3638万人。从源头了预防违法行为的产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检查,及时有效监管处置
1、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市已组织四次专项检查:即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专项检查;规范劳务派遣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等。检查内容:职业中介机构招聘行为;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在专项检查中,领导带队,统一行动,注重实施,深入各工业园区,各企业车间,班组,建筑工地,员工宿舍实地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台账,工资发放表,单位规章制度,并逐一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截止7月31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04家次,职业中介机构36家,劳务派遣单位7家,涉及派遣工5791人。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补签劳动合同0.7695万份;修改规章制度93条,涉及用人单位46家;为1419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918.6974万元。
2、及时投诉受理。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辟劳动者维权投诉绿色通道和12333维权热线。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尽量压缩结案时间,及时处理劳动者投诉。如今年7月4日,城厢区某一建筑工地因层层承包,工程结算争议而拖欠32名劳动者工资计15.5万元。因争议一直协商未果,引发部分劳动者产生过激行为。支队接诉后,立即协调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仅用半天时间,32名劳动者15.5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对我们的处理效率与结果,劳动者深表满意。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186件,立案186件,已全部办结。结案率达100%。
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监管到位,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翁永坤 林玉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