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基金常态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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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社[2013]25号)和《莆田市机关社保中心2013年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莆市机险[201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机关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于2013年9月10日至13日,由市机关社保中心业务征收和待遇支付等人员组成的基金监管小组对县(区)六个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在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和日常管理过程中,普遍建立起以“征收、支付”相分离,“经办、审核、审批”为原则的内部运行机制,做到业务经办环节相互制约和监督,规范了业务工作的安全运行;但也发现个别县(区)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些表格复核人没签字,业务软件未与市中心同步运行使用等。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陈兆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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