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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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我市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等六部门从现在起至2015年春节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检查活动分宣传发动、开展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市人社局劳监科 吴劲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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