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方式防范冒领和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
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创新管理方式,在做好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反冒领、重复领取工作。一是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社保业务窗口、下园区企业上街摆摊设点宣传、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领取资格认证通告和宣传资料。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可以直接到经办社保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认证或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区)级社保机构办理协助认证,还可以到居住地县级社保机构或退管服务机构,通过异地退管系统办理网上协助认证等。三是充分利用《福建省社保人员信息共享比对系统》、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定期比对等获取已故退休人员信息。四是市居民保中心按月核对企业社保新增退休人员名单,确保本市内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不出现重复领取现象,对拒不退还的由企业社保中心代扣。五是建立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规定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办理领取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效杜绝了欺诈和冒领现象。六是对经多次催讨仍拒不退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采取发律师函、提起诉讼、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等手段,加大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追讨力度。 (基金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