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人劳局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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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根据市局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整改的函(莆人社函[2014]1号)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相关部门落实到位。2月10日,区计财局对湄洲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账户进行核查,查出2010年秀屿区法院湄洲审判法庭有担保承诺函,但是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未划入被征地农民保障金专户。排查出问题之后,我局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此事,分管领导协同区计财局分管领导与区计财局局长提出整改措施,有区计财局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落实到位。
2月7日,湄洲岛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湄洲镇西亭村,汕尾村的集体土地共1.993公顷,其中耕地1.5207公顷,需要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68.4315万元,我局要求社会保障金落实到位后,才给其办理相关手续。
(湄洲岛人劳局 翁丽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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