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开发区人社局为村级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出台优惠政策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为激发和调动辖区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村级干部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推动基层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发展,北岸开发区出台了《村级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村级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予以财政补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区财政按照本人缴费档次予以每年800—1200元标准的相应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本人月工资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负担的保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 (北岸人社局 李勇怀供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11:21: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