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不出村
自新农保试点开始,我省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规范金融服务行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网络平台为城乡居民保工作服务,目前,全省共设置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11225个,金融服务“不出村”率达到90.4%。一是严格选择。制定服务方案,采取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严格选择合作金融机构。二是规范服务。专门发文对金融服务内容、要求、方案、基金保值增值等三大方面提出25条具体服务要求。三是统一管理。在选点上,注意布设在村中的小商店、村部、电信代理点等人员集中、出入便利的地方;在建设上,要求做到“六个一”即:“一个服务点标识、一部专用机具、一份服务承诺、一张操作流程、一套宣传材料、一本交易台账”;在服务上,以“机具管理人员”为平台,以转账电话为手段,以***为载体,严禁向参保人员收取手续费等费用。四是不断创新。省、市、县三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发双方信息系统接口,实现省级交互数据。参保人员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窗口可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办理缴费档次等信息变更,突破了传统经办流程,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又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五是定期考评。连续三年对全省所有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列入到城乡居民保工作的综合考评。
通过规范和深化金融服务行为,全省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保费征缴和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基金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三是保障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参保人员得到更多便利。通过开展金融服务“不出村”工作,基本实现参保人员不出村即能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变更信息更加便捷,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