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2013年,我省按照***转发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一是于8月1日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加120元,平均增幅达12.0%;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均增加1.3元,平均增幅达12.3%,基本上保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二是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制度建设。省级及9个设区市发布了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均在11%以上;首次发布了全省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等三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进一步规范全省各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全省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涉及18个行业、520个通用工种、2589条价位信息,工资制度价位数较上年增加20%;各地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均覆盖12个以上行业,部分地市还结合实际细化制造业人工成本信息。在全省4060家企业开展薪酬试调查,涉及在岗职工50多万。今年还在全省6个行业,81家企业设立了人工成本监测点,认真做好人工成本监测分析和薪酬试调查数据分析,动态掌握企业人工成本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信息支撑。
三是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管理。会同财政、审计、国资部门开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提升检查实效。全省共检查11个行业、484家企业;会同省税务、省人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