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管部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8年10月30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龙永春 | 联系电话 | 2551168 | ||||
地 址 | 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 | 邮编 | 547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至12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7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7 | ||||
其中:中央财政 | 0 | 其中:中央财政 | 0 | ||||
自治区财政 | 0 | 自治区财政 | 0 | ||||
市县财政 | 7 | 市县财政 | 7 | ||||
其它 | 0 | 其它 | 0 | ||||
实际支出(万元) | 7 | ||||||
二、项目支出明细 | |||||||
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按经济科目) | |||||||
办公费 | 2.5 | 2.4 | |||||
邮寄费 | 1 | 0.9 | |||||
培训费 | 0.2 | 0.32 | |||||
印刷费 | 0.5 | 0.24 | |||||
被装购置费 | 2 | 2.14 | |||||
维护费 | 0.8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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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7 | 7 | |||||
| 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等1个。
| 已全部完成1项绩效目标任务。 | |||||
综合得分 | 100 | ||||||
自评等次 | 一等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龙永春 | 院长 |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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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华 | 副院长 |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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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鸿静 | 案件审理庭庭长 |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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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赫 | 立案庭庭长 |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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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 |||||||
罗姗妮 | |||||||
年 月 日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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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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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确保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办案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68号)的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每年安排市仲裁院仲裁工作经费7万元。2017年,市财政局已按要求拨付7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经费下拨后,我院严格按照财经制度使用该项经费,主要使用范围包括:仲裁日常工作办公经费及仲裁员服装费支出。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纳入2017年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从国库集中支付下达预算指标,项目指标经费7万元,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到2017年底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也全部支付,没有结余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加强效能建设,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发展,公正及时地处理好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9月25日,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龙永春
副组长:华建华
成 员:韦鸿静、梁志赫、罗姗妮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7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7万元,其中自治区0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7万元,共计7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严格按批准的项目预算组织实施,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不擅自变更项目预算内容和经费使用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局、主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三)产出
完成仲裁工作办公设备及仲裁员服装购买等相关活动。
(四)效果
1、社会效益
一是仲裁员统一着装,树立了一支整齐、严肃的仲裁员队伍,提高了仲裁员的公信力;二是深入企事业单位调查取证、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三是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专用电脑耗材、办案系统网络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得到正常开展,让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可持续发展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的投入,为持续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蓬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和建设平安河池做出应有的贡献。
3、社会公众满意度
群众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主要使用于仲裁工作日常办公费和仲裁员服装购置费。该项资金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是完成仲裁工作日常办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优化仲裁工作环镜,提升仲裁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仲裁员统一着装,整齐、干练的形象提高了仲裁工作人员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存在问题
全年预算下达的劳动争议工作经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因开展该项工作产生的各项支出。一是全市仲裁员培训未能正常有序地开展;二是兼职仲裁员的服装没有得到落实;三是办公设备部分陈旧急需更新,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因经费及办案车辆所限,下用人单位和基层仲裁院检查指导工作不够。
(三)意见或建议
随着形势的发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议财政部门就该专项经费逐年给予适当提高。
市仲裁院部门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市仲裁院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