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主管部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10月25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罗月丽 | 联系电话 | 2557227 | |||||
地 址 | 西环路三巷2号 | 邮编 | 547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至12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8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8 | |||||
其中:中央财政 | 0 | 其中:中央财政 | 0 | |||||
自治区财政 | 0 | 自治区财政 | 0 | |||||
市县财政 | 8 | 市县财政 | 8 | |||||
其它 | 0 | 其它 | 0 | |||||
实际支出(万元) | 8 | |||||||
二、项目支出明细 | ||||||||
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按经济科目) | ||||||||
办公费 | 4.5 | 4.5 | ||||||
差旅费 | 2.5 | 2.5 | ||||||
会议费 | 0.5 | 0.5 | ||||||
培训费 | 0.5 | 0.5 |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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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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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8 | 8 | ||||||
| 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等1个。
| 已全部完成1项绩效目标任务。 | ||||||
综合得分 | 98 | |||||||
自评等次 | 一等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卢学问 | 支队长 |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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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宏宾 | 副支队长 |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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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雯 | 办公室科员 |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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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旎 | 财务人员 |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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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 ||||||||
罗月丽 | ||||||||
年 月 日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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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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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项目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第六条第一款 “落实财政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制度。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各项执法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撑,严禁将行政罚款收入与工作经费挂钩或者变相挂钩”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日常工作经费。2017年,市财政按已拨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8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经费下拨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严格按照财经制度使用该项经费,主要使用范围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劳动监察执法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工作经费。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纳入2017年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从国库集中支付下达预算指标,工作经费指标8万元,到2017年底资金全部支付,没有结余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保障本市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9月7日,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卢学问
副组长:韦宏宾
成 员:王婧雯、王旎
办公室设在支队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7年9月10日,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预算及工作开展情况、决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项目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7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万元,均为市本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使用过程中,支队严格按财经有关法律法规开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使用范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三)产出
劳动保障监察基本工作经费(含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四)效果
1、社会效益:
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96%以上,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加强对拖欠工资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对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着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保障本市经济发展。
3、社会公众满意度:
广大农民工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一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经费的使用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展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构建农民工维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或处罚,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劳动维权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效率,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建设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的二期工程的资金困难,因支队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无营业性收入,资金缺口较大,有待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二是公车改革后无行政执法用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日常用车难题日渐突显出来,诸多日常巡逻、检查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遇到天气恶劣,是或路途遥远更是寸步难行,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也因此未充分对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而受到一定影响。
(三)意见或建议
2018年以来,自治区把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工作机制。我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不但每周统计一系列报表台帐、协调督查督办、日常巡查执法,及时处理突发讨薪事件和隐患排查等任务,还经常前往各县(区)协调处理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工作。行政执法工作量和经费开支倍增,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的财政预算。由于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严重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上级部门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逐年给予提高。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8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