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圆满完成2017年三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7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始终将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水平和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作为工作目标,结合我市用工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案件审理工作。2017年市本级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46件(含2016年未结2件),涉案金额达6741万元,结案946件,年度结案率达100%,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765件,占结案总数的82%,以裁决方式结案146件,一裁终局80件,终局裁决率达55%。以上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结案率99.48%、调解率60%和人社部下达的25%终局裁决率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