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成功追回4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41万余元
6月6日,发放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仪式在宜州市公安局举行,宜州市公安局政委和宜州市人社局局长将追回的41.8万元工资交到47名农民工手中。至此,这批在宜州市刘三姐镇从事路面混凝土工作的47名农民工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压在他们心头上的“石头”终于落地。
2016年11月28日,47名农民工代表韦某、黄某等人怀着愤怒的情绪到宜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其2015年5月跟随贵州籍罗某在宜州市刘三姐镇某村从事路面混凝土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共计41万余元,期间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钱,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向宜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寻求帮助。该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办案人员一边调查,一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的协调和敦促下,用人单位支付了10万元农民工工资,并承诺会尽快还清余下欠款,但最后却不了了之。
得知该用人单位不履行承诺后,该大队立即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谈该单位副总莫某,并认真做好询问笔录,莫某承认单位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单位高层正在重组及资金困难所致。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7年1月10日,在多次敦促和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该大队向用人单位及单位法人王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支付韦某、黄某等47名农民工工资。但该用人单位仍逾期未按法律文书支付农民工工资。2017年2月20日,该大队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向宜州市公安局移送。宜州市公安局按程序依法立案侦查,经宜州市公安局和宜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共同努力,该用人单位终于兑现支付了农民工余下的工资31800元,一直压在这47名农民工心头上的“石头”终于落地。
据悉,这是该市首例因用人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人社部门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处理,极大震撼了建筑市场领域内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