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上半年社会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各种社会保险参保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59万人,完成年计划10.69万人的99.1%,其中企业职工参保7.56万人,完成年计划7.8万人的96.9%;应收基金18951万元,实际征缴17823万元(含补收历年欠费814万元),综合收缴率94%,收缴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427万元,增幅为23.8%。全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4.5万人,完成年计划126万人的106.7%;缴纳养老保险费569万元,中央、省财政补助12762.9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408.89万元。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5.45万人,完成年计划5万人的109%;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47万元,中央、省财政补助71.91万元,地方财政补助51.06万元。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2.28万人,完成年计划31.8万人的102%,其中职工参保14.57万人、居民参保17.71万人;应征缴基金19957万元,实征18558万元,征缴率为92.9%。全市参加工伤保险10.3万人,完成年计划10.91万人的94.4%,其中农民工参保2.73万人;应收工伤保险费2438万元,实收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1万元,增幅为116.2%。全市参加生育保险8.44万人,完成年计划8.44万人的100%;应收生育保险费974万元,实收1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0万元,增幅为123.5%。全市参加失业保险7.49万人,完成年计划7.32万人的102%,其中在职职工参保7.46万人,完成年计划7万人的106.6%。二是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共支出养老保险费29***7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377万元,两项支出合计30024万元。人均离退休费1638.59元,比2012年增加了239.59元。全市共支付工伤保险费***7万元,基金当期收支结余为1928万元。全市共支付生育保险费7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9万元,增幅为446.2%,支出数占收缴总额的63.2%。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27.76万人,发放养老金9082万元,支付丧葬抚恤金20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4769万元。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10974人,发放养老金347万元,支付丧葬抚恤金5万元,基金结余4536万元。三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全市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数30663人,比上年底增加1736人,离退休人数占参保总人数的28.9%,占实际缴费人数的66.5%。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达98%。四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推进。按时按质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保证了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时兑现发放,并从6月起转为正常发放。此次调待惠及全市30238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调整增加211.19元,人均月领取养老金1609.16元。通过调整,全市每月将增加养老金支出638.6万元,全年将增加养老金支出7663.2万元。五是基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建立了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了基金安全。(保山市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