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表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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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2009年以来,临沧市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7月,两项制度在我市实现全覆盖,仅3年时间,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这标志着全市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总结推广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调动各方参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组织开展了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通过逐级推荐上报评选审核,市人民政府对在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临翔区圈内乡人民政府等25个先进单位和王平等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临沧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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