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今年起单位和个人不需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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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从,临沧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单位不需再缴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临沧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更加惠民。《办法》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由定额征收,改为按保险年度前两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筹集,并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单位和个人不再单独缴费。同时,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临沧市人社局 何家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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