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召开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认真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州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州政府的安排迪庆州信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召集迪庆州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建文主持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李二龙出席会议并作了***。会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了我州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情况、分析预判了我州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下一步关于农民工欠薪纠纷处置和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工作建议,各参会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会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了全州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情况。2012年全州继续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和执行力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迪庆电视台、迪庆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关于缴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存范围,交存流程,交存时限。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政办发〔2012〕104号)细化了保证金的管辖、交存比例、规范了交存流程、统一了文书格式。截止全州共47户建设单位累计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95.15万元。其中:州级829.70万元涉及21户;香县221.25万元涉及18户;维西137.3万元涉及7户;开发区6.9万元涉及1户。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州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迪委〔2012〕13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云人社明电〔2012〕6号)的文件要求,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排查隐患,分析制定欠薪隐患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解决在一线,确保两节期间我州的社会稳定。对个别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规定,加强沟通、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震慑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下简称“两金”制)是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的保障,是预防和减少农民工欠薪纠纷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两金”制度,会议建议将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纳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的党风廉政考核内容或社会治安综治维稳考核内容。州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李二龙要求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贯彻执行力度,开展一次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自查活动,提交自查材料。
会议认为随着我州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全国各地的建设工程公司纷纷参与到我州的各项建设中,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招投标单位和企业资质的审核,认真查验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企业,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相关规定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通过会议,参会单位对我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面临的形势以及贯彻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管理制度等情况有了充分认识,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职责责任,为我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迪庆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昌良贵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