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在昭召开
昭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
工作业务培训会在昭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工伤生育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1月30日,全市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培训会在昭通宾馆举行。市人社局党组专职副书记李晓波、副局长吴燕萍出席会议,市直各参保单位,中央、省驻昭单位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及各县区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人和工伤认定鉴定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人社局党组专职副书记李晓波在动员讲话中对各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经办人员要站在学习贯彻十八大重要会议精神的高度,认真读通、读懂报告全文,领会报告精髓,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各经办机构要站在为历史、为人民的高度站好这班岗,决不让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被挪用、被截留、被套取,管好、用好人民的救命钱、养命钱,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权益,全力推进我市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三是要不断建立健全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强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业务经办管理规程,特别是要加强劳动能力鉴定改革力度,建立“受理、组织鉴定、委员会讨论”的规范鉴定制度。
工伤保险科科长唐仲均对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作了全面讲解,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杨洪兵对工伤生育保险具体操作规程作了深入细致的培训。
培训会的召开,既丰富了工伤经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又交流了工作经验,特别是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待遇支付程序,大大提高了工伤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水平。(昭通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