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中心抓服务保障民生促和谐取得新成效
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中心抓服务保障民生促和谐取得新成效
围绕中心抓服务取得新成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抓住国家支持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机遇,认真落实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积极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一是抓创业融资服务。抓住政策机遇,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借用2500万元作为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加大“贷免扶补”、失业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截止10月底,新增发放创业贷款2.6亿元,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扶持贷款1800万元。二是抓居民增收服务。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全市21.79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57亿元,为119万参保人员争取到中央、省、市三级补助资金4200万元;通过落实工资政策,为我市23417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资达220元;统一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水平,全市67128名涉及人员月人均增资99.9元;千方百计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争取到位资金3.54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3亿元的目标任务。三是抓企业用工服务。成立调研组,开展全市劳动力资源状况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劳动力资源总量及结构现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并结合我市劳动力资源现状,草拟了《临沧市加强劳动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沧市鼓励和支持人才服务企业暂行办法》,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同时,积极做好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工作,采取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招工服务窗口、组织专场招聘会、成立工作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开展招聘工作等方式,扎实做好企业招工服务工作,为泛华林业、临沧卡蒙特纺织服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招聘员工1000多名。
保障民生促和谐取得新成效。积极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3811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176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3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18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4972人;组织招聘会35场次,提供就业信息2118条、就业岗位7315个,推荐就业3256人。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启动实施临翔区、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实施〈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细则》和《临沧市国家机关财政供养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生育保险实施范围,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待遇;市、县(区)医疗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异地持卡就医结算;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60.76万人次。三是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日常巡视监察和受理举报投诉等执法监察方式,办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459件(其中涉及农民工394件),为8237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679万元,督促签订劳动合同6037人,督促76户用人单位为366名劳动者参加了社会保险。(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