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召开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迪庆州召开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确保我州社会稳定,根据州政府的安排2012年8月23日下午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召集迪庆州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崇先主持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作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建文通报了1—8月份全州农民工欠薪纠纷处理情况、全州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分析了下半年我州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下半年工作建议。各成员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参会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文副局长在情况通报中提到截止8月份,全州处理欠薪投诉193件,为3228名民工追发劳动工资3434万元,因欠薪纠纷省级省上访4件,州级上访7件。农民工欠薪纠纷已经成为影响迪庆藏区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之一。下半年随着州内部分重点工程建设相继完工,以及气候原因的强制停工令的实施,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要返乡,全州将有可能面临新一轮的农民工讨薪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加大力度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西主在会上作了***,要求各成员单位做到“四个到位”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认清我州农民工工资保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证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农民工欠薪纠纷处理问题上变“急救式”处理为“预防式”管理。二是责任明确到位。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建立“两金”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谁出现问题,谁承担责任,谁负责处理。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把建设单位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和开工报告的条件,不交存保证金不予办理手续。四是监督检查到位。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州、县两级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查找隐患,强化措施,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严防欠薪纠纷赴省上访事件的再发生。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崇先要求与会各单位认真领会副秘书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贯彻《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力度,新开工和已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项目,依法交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证金。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控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防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携款逃匿事件的发生。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农民工欠薪纠纷涉及工程结算、工程款拨付等多个环节,牵涉部门多、关系复杂,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解决农民工欠薪纠纷难度很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纠纷。
通过会议,与会代表了解了我州农民工欠薪问题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对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管理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明确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职责责任,为我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昌良贵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