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创新人事人才服务方式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根据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政资源管理站和水务站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从完善人才招聘方式及职称评审措施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切实放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人员应聘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且专业对口的即可报考;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到1:2。
二是应聘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可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同等待遇。即: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原服务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职务空缺需补充人员时,本人愿意、专业对口的,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地属国家重点扶持县和省重点扶持县及边境县所辖乡镇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办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措施。首先,乡镇农林水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申报评审农、林、水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其次,在履职年限等相关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在乡镇从事农林水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大专学历或者工作满15年并取得中专学历的,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工作满20年并取得大专学历或者工作满25年并取得中专学历的,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在评审条件方面,对论文和奖项不作硬性要求。再次,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面,可根据乡镇农林水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