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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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4月18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规范了产假待遇。(来源:人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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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1:22: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