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444名企业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今年内,玉溪市将把2444名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以减轻企业负担,彻底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企业老工伤人员是指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前,已被认定或者鉴定为1级至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职业病),现由企业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玉溪市于1996年开始实施工伤保险,截止2011年3月末,全市参保人数达11.7万,其中农民工6.7万。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业还有相当数量的老工伤人员由所在单位承担其工伤待遇,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待遇普遍较低。
为此,玉溪市将于今年内对未纳入统筹的企业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444人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其中,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445人(含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老工伤15人、地方国有企业老工伤430人),集体企业、其他企业老工伤1999人(含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改制前的老工伤人员)。
按照计划,玉溪市将在今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中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11月底前,将集体企业等其他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将根据伤残等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报销旧伤复发、职业病工伤医疗费(含辅助器具配置)等费用。目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已全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