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简化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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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优化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简化业务流程,方便参保人员,自8月1日起,我市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流程进行了简化,除恶性***定期放化疗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外,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手续,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根据参保患者病情需要进行办理登记。此次优化转诊转院办理流程,是我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逐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一项惠民举措,为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效率,塑造了医保经办机构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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