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清理规范借调人员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高度重视抓好清理和规范借调人员工作,截至6月30日,勐腊县清理规范借调人员124名,其中,乡镇91名借调人员中,已清退返岗51人,办理调动手续40人;县直已办理调动手续33人。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一是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清理原则、对象和时间。二是召开借调人员专项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向全县各乡镇、农场及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省、州清理规范工作精神,并就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动员,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为按时完成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完成好乡镇(农场)借调人员清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清理和规范范围、工作要求等内容,有效确保了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多举并措,理顺关系。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清理工作,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围绕开展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摸清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底数,掌握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基本情况。针对工作业务繁重,编制不足和人员严重缺乏的单位,通过总量内调剂的办法,科学合理增加编制,解决单位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实行审核备案制度,书面填写《勐腊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审批表》,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县委编办备案后方可办理借调。
严明要求,扎实推进。按照“谁借调、谁清理、谁借出、谁召回”原则,采取自行清理和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跨县乡外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借调人员,以及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抽调参与阶段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过程中,不徇私情、不留死角,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及时清退、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派出1年以上不按时限规定召回的借调人员单位,由县委编办核减该单位编制总数。对拒不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作旷工处理,年底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原单位不予晋升工资、职称,财政部门停拨工资。
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为从根本上杜绝各单位擅自借调工作人员,严明纪律要求。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借调人员清退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实因阶段性工作需要借调相关工作人员的,严格按照相关借调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