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启动参公管理正常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规范管理、动态管理和科学管理,,市公务员局召开全市参公管理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市公务员局局长牟丽佳、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县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公务员局局长牟丽佳作了***。牟局长指出,公务员法实施后,我市按照省的部署,严密组织、稳妥实施,平稳有序推进了我市参照管理工作。但同时, 我市参公管理工作还存在审批不平衡等问题。为规范参照管理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抓住契机,从三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一是充分认识 规范参照管理的意义,进一步完善参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不能继续参照管理单位的退出工作;三是要持之以恒地 抓好参照管理单位的规范管理工作。牟局长要求,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严格管理,认真掌握原则,切实做好参公审批工作。
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昭通实际,本次昭通市启动参照管理工作,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分步、明确重点、平稳推进的原则来进行,具体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摸清参照管理工作家底。市县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盘摸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稳慎开展参公审批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理清参照管理工作思路。参照管理审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理清思路、明确步骤,明确重点、逐一排序,按照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统筹兼顾、力求平衡的原则,有条不紊推进工作。
三是主动联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参公审批工作事关广大事业单位和事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和编制部门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工作力量,准确界定机构性质,确保参公审批工作高效、规范进行。
四是依法审批,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责任、切实履职,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依法审批、从严审批。同时,将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反馈当地政府。
自2009年我省第二批参公单位审批结束后,我省未再组织开展参公审批工作。近期,随着我省重新启动参公管理单位的正常审批,我市积极准备、及时部署,着手组织开展参公审批工作。本次会议标志着我市参公管理正常审批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