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政协委员视察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
5月28、29日,市政协副主席马良昌率领政协委员视察组深入通海县、红塔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到通海县通变电器公司、汉光公司,红塔区溶剂厂、维和制药厂,深入生产车间走访职工,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听取了通海县、红塔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
通过2天的视察,视察组认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在《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中做到了领导重视、宣传广泛、注重落实、成效明显,使法律得到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在贯彻落实法律工作中着重抓关键环节,把工作侧重点放在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上,以及抓好职工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上,全市呈现出用人单位和职工法制意识均得到普遍增强的态势,违法违规用工的行为得到了抑制,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权益都得到进一步保障。
针对当前《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现状,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贯彻落实法律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及用人企业依法维护自己权力的认识,对劳动关系双方都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宣传普及,消除不必要的误解;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化解劳动纠纷,避免群体性、突发性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参保等方面指导和监督;强化基层监管和行政执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在建立劳动保障、工会、企业代表三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玉溪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