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贯彻省委1号文件实现四突破
2014年1月,我省以“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意见》分解为46项工作任务,省级相关部门准备配套出台40个政策文件,其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牵头承担19项,协办18项工作任务,需制定出台18个配套政策文件。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出台实施配套政策文件13个,修订1个。另外还有4个配套政策文件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在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做好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特殊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四个方面实现政策突破。
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基层留不住人、越到基层越缺人才、年轻人不愿到基层工作,是我省人才分布不均的现实写照。近年来,我省公务员招考中,乡镇平均每年有100多个岗位无人报考,每年招考的3000多人中,过几年就有很多人以各种原因离开乡镇岗位,目前乡镇工作人员以40岁以上为主。
对此,“省委1号文件”从人才服务基层、基层培养人才、基层留住人才3个方面作了政策规定,从待遇、职称、招录、培训等5方面对基层实施倾斜,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为基层服务、在基层成长。
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云南省设立专家基层工作站实施办法》、《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3个配套政策。
配套政策明确,鼓励国家级和省级专家到县及县以下设立科研工作站,省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对县及县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岗位补贴;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门槛,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县及县以下教育、卫生、农科人员到省级对口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进修培养,并由省财政给予每人5万元的培养经费补助。
另外,还将建立面向基层招录公务员的特殊招录机制,边境民族贫困地区县及县以下机关,在招录公务员时,可放宽学历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限制,鼓励农民、工人报考,可设置民族人才录用门槛、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或懂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员。
做好青年后备人才培养
结合“省委1号文件”在博士后人才培养、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提出的一系列培养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下发实施了《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云南省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提出根据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依托我省现有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每年定向招收50名左右博士后进站从事研究工作,在两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助;鼓励我省学子参加高级工、预备技师学制教育,在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补贴。
另外,《云南省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民企引才可享政府购房补贴
“省委1号文件”特别强调各类人才统筹推进的原则,要求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社会中介组织等各类组织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到一个较为公平的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内,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为此,针对鼓励民营经济引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出台了《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策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认定等次由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
同时,根据“省委1号文件”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对2004年我省发布的《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办法》扩大了评审认定范围、调整评审认定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细化了工作要求。
以上文件政策的出台,使引进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政策,覆盖了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突破了体制内外的政策障碍,避免了政策的不平衡问题。
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我省现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是1992年转入经常性评聘时研究制定的,突出了对各行业学术技术性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强调论文,不利于科学选拔评价人才。
结合“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修改完善全省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修改完善全省各系列职称评审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从2014年至2015年,对全省各系列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些基础上,拟定全省各系列(专业领域)职称评价标准。
建立特殊人才评价使用机制,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建立特殊通道,形成了《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对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年度评审计划的限制,直接进行考核认定;针对一些职称、学历不达标但学术技术水平超群的特殊人才,组建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形成了《云南省高级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组建方案》,有效解决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鉴定问题。(转自:云岭先锋网 记者 鲁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