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注重调解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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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新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建立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的原则,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功能,把调解工作贯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始终,采取案外调解、立案前调解、立案后调解、审理过程中调解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和平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加大调解的力度,不断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今年1—5月份,新平县人社局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2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结案率100%。其中:调解处理达27件,即仲裁调解21件、调解撤诉4件、案外调解2件,调解成功率达87%,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新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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