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社局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深入推进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近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州人社系统深入开展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结合州人社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此次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从3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及督促整改两个阶段进行。专项行动以创建人社部门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以自查自纠、群众监督评议、上级明察暗访和加强基础建设为主要手段,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整治对象为州、县人社部门所属的各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服务平台。
专项行动内容为:一是规范窗口服务。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二是规范服务用语。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三是规范服务纪律。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怒江州人社局 和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