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顺利完成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工作任务
一是我市各种社会保险参保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34万人、完成年计划10.69万人的106.1%,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4万人、完成104.4%。全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6.23万人,完成年计划126万人的108.1%。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5.51万人,完成年计划5万人的110%。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2.34万人,完成年计划31.8万人的102%;持卡人数28.88万人。全市参加工伤保险29万人,完成年计划10.91万人的103.5%。全市参加生育保险9.31万人,完成年计划8.44万人的110.3%。二是按时足额支付了社会保险待遇。全市共支出养老保险费60250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867万元;共支付工伤保险费2543.62万元,基金当期收支结余为3170万元;共支付生育保险费17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6万元,支出数占收缴总额的67.30%;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29.05万人,发放养老金21301.32万元,支付丧葬抚恤金473.7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9127.54万元;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11839人,发放养老金918万元,支付丧葬抚恤金8.8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703.47万元。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3712万元,支出3253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7612万元;居民收入666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5514万元,支出6200万元。三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全市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数31937人,纳入社区管理达99%。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建立了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了基金安全。实施了市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保证各类保险信息安全、畅通运行。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