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三个保障确保公务员阳光考录
近年来,我州切实把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作为实现公务员“阳光考录”的根本任务来抓,实行考录工作全方位监督、考录工作“双盲”化面试、面试考官科学化设置,三个保障使公务员考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公开化、科学化的轨道。
州人社局负责全州公务员考录工作,在工作中一是实行考录工作全方位监督。在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和录用等关键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此外,还邀请人大、政协、考生家长和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进行现场旁听监督,对违规、违纪、不公等不良现象,监督人员可行使职权终止面试,并按有关规定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同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利用网络渠道建立在线投诉平台,确保公务员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实行考录工作“双盲”化面试。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避免考官获取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考录信息,确保面试客观公开。我州从2002年以来,面试考官就全部由纪检机关在全州的考官库中随机抽调并实行异地交流面试。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盲”方式进行,面试时考官、考生一律不得透露各自姓名、亲属关系的相关信息。考生面试成绩当场亮分,并要求主考官、纪检人员和考生同时在面试评分表上签名确认。
三是实行面试考官科学化设置。我州一方面加大面试考官队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在全州储备三级面试考官129人,初级面试考官313人,建立了整体素质较高、数量较为充足的面试考官库;另一方面科学化设置考官,从实行公务员考录制度一开始就不聘请特邀考官,而是从全州具有面试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调并进行差额抽签,主考官由取得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有效提高了考官的识人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公务员“阳光考录”。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