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建立首批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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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近日,市人社局和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发起建立我市首批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浙江商会和淞茂集团成为首批示范单位。
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是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和商会内部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堡垒防线作用,提升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人社部门和工商联组织将不定期到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服务,通过常态化地组织基层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相关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据悉,各县(区)也正在推选1—2家非公有制企业或商会(协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各项调解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普洱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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