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设省级博士后站出站留省工作人员可认定高级职称
说到“博士后”,不少人都会觉得这是“高大上”的名词,能够建立博士后科研站也是学术能力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体现之一。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云南省设立省级博士后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将加强云南省博士后站分级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开展省级博士后站的设立工作。
全省已设立8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
据了解,省级博士后站是指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围绕创新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组织,分为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省级博士后站,可优先作为我省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站的扶持对象。
据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云南省已设立8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此次建设省级博士后站,是应对博士后站的规模和人员招收数量已不能满足云南省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站的设站规模,增加博士后人员招收数量,更好发挥博士后站培养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平台作用并增强申报国家博士后站的储备力量。
博士后站招收人员可申报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
而在审计博士后站建立之后,招收研究人员后,省级博士后站研究人员在站及出站后的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比照国家博士后站招收的人员同等对待。
除了可以享受设站单位相应岗位的职工待遇,设站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将享受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企业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同时还可申报我省博士后科研基金和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
此外,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设站单位批准,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同时,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可通过考核认定其高级职称资格,其在站期间完成的业绩和成果可作为认定资格的条件。
那么,如何才能申报设立省级博士后站?对此,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或是具有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满足条件之一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均可申报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此外,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的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型的事业单位;州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申报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