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服务阳光仲裁
暖心服务 阳光仲裁
作为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一名仲裁员,胡浩至今还记得2015年3月28日那一天的感动。
那天,德国拜耳云南滇虹药业公司负责人给仲裁院送来了 “创新仲裁、 公正高效”的锦旗。
从2015年3月23日办理立案受理手续,到3月27日送达仲裁调解书,仅5天时间,云南省仲裁院就完成了调处滇虹公司1619人劳动争议案件的所有程序,创造了劳动争议案件高效快捷办理的记录。
高效优质服务的背后,凝聚着情怀、智慧和心血。
“调解仲裁工作,关乎职工的权益,关乎企业的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 我们高度重视、 全力推进此项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云南省人社厅厅长崔茂虎说。
立足长效 夯牢调解仲裁事业基石
“十二五”时期,云南省共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842件,涉及劳动者91078人,与 “十一五”时期的28072件和 48744人相比,分别上升102.5%和86.8%。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积极的成效来自坚实的基础,来自长效的机制。
云南省自2011年以来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对全省企业和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2016年,云南省人社厅联合云南省综治办下发文件,确立 “三个统一规范和三个明显” 的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个有和三个100%” 的调解组织建设率目标,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
目前,云南省乡镇 (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0%,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建立调解室4505个,其中调解工作程序上墙的有2486个,达55.2%,调解组织工作职责上墙的有2502个,达56%,调解员行为规范上墙的有2477个,达55%,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四级网络、多层面调解体系已初步形成,基层调解工作基本得到规范。
而仲裁院建设实现全覆盖,更是为云南省调解仲裁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5年4月,云南全省共成立152个仲裁院,建院率达100%。
“几年来, 我们积极探索, 立足长远,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和队伍的建设,夯实了调解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石。”云南省人社厅副厅长谢群说。
“精准” 服务 从源头上预防争议发生
“我们为调解员建立花名册, 定期、不定期分析职工思想情况, 预测劳动争议形势,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确保不发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从源头上预防了劳动争议发生。” 红云红河集团工会办公室副主任舒晓军说。
从2010年起,红云红河集团逐步建立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从总部到分支机构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班组、车间都设立调解小组,层层搭建调解组织,明确各级职责任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能力弱等难题。
“几年来, 我们一直秉承 ‘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云南省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杨常荣说。
2010年、2013年,云南省分别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商会 (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企业和职工提供 “精准”服务,让云南省在探索 “源头”预防的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013年7月初,丽江市辖区内梨园电站300余名农民工欲组织到市政府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当时老板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双方对峙的紧张态势一触即发。
“当时情势比较紧急,我们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志当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认真梳理问题, 疏解双方的不良情绪,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丽江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和昕光说,正是各级人社部门督促指导企业、乡镇街道及社区积极探索符合其特点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方法技巧,就近就地予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才将一大批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阳光高效 充分提升仲裁公信力
2015年,云南省仲裁院开启 “巡回仲裁”的改革探索。
“我们把调解工作安排到企业办公场所,把仲裁庭开设到企业办公点,窗口优质服务以 ‘巡回仲裁’方式延伸到企业,突出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理念,全院党员和仲裁员争当党员志愿服务者,送法***,服务企业和当事人。”云南省仲裁院院长王笑波说。
高标准服务,零差错办案,这是云南省仲裁院每一位仲裁员对自己的要求。从窗口服务受理申请仲裁资料 “一手清”、回答咨询问题 “一口清”, 到 “微笑服务” 对待当事人,做到 “零距离、零差错、零积压、零投诉”优质、高效的服务。对农民工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和优先审结,切实让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2016年3月24日,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精心筹备,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全省16个州 (市)和129个县 (市、区)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及仲裁员,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案件庭审实况观摩活动,来自全省各地各级仲裁机构的近500名仲裁员参加了活动。
“从开庭程序到庭审调查, 从仲裁员着装到语言表达, 都进行了庭审观摩, 这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非常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曲靖市仲裁院的仲裁员说。 这次仲裁庭审观摩活动, 不仅是一次专业性的仲裁庭审业务培训, 同时对各级仲裁院专业化办案、 规范化庭审和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阳光仲裁”提升依法办案公信力,加大执法办案透明度,这是两年来云南省仲裁院始终追求的目标。
2016年初,云南省仲裁院建立了一支由厅内相关业务处室、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工商联、企联、省内高校法学教授及社会律师组成的 “第三方”兼职仲裁员队伍。39名兼职仲裁员站在客观的 “中间立场”参与办案。这支兼职仲裁员队伍成立至今,已经有31人次参与案件办理和庭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