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日报12条措施践行民生政策
经报记者 王绍琴
从今年2月4日我省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22条措施看,其中涉及省人社厅的主要是“急需实施社保优惠政策”和“积极支持创业创新”等民生政策措施。
“具体讲,我省将从扶持创业扩大就业、积极化解规模性下岗失业风险、协同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等12个方面践行这些民生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渭东接受经报记者采访时说,这12个方面是省人社厅为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而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
扩大就业 化解失业风险
为促进就业,今年我省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1000户,完成大学生创业扶持1000户以上。还将建设20个创业示范园和20个众创空间。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将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
同时,将创造开发更多的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万人。
邢渭东介绍,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僵尸企业”部署要求,将指导企业通过转岗就业、扶持创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安置等方式合理安排分流职工,化解规模性下岗失业风险。
推进农转城 完善保障体系
“为确保进城农民享受均等化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我们将从就业、创业、社保、人事人才、信息化等方面为进城落户农民提供实惠、便捷的服务。”邢渭东介绍,进城落户农民工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省内技工院校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每学年3000元的培训补贴。
在社会保障方面,将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
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将依法推进所有用工单位和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