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省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23日电(石光良)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公布了云南省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据了解,案例中有单位犯罪的,也有个人犯罪的;有欠薪逃匿的,也有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的;还有因工程款拖欠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拿到工程款后却不支付工资逃匿的。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公布云南省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例,表明云南省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的决心。
据云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群介绍,今年1月22日,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对云南省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移送标准、移送程序,解决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中存在的主体认定、文书送达、责令整改期限和“逃匿”行为认定等具体问题。
据介绍,2011年以来,云南省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公安机关立案65件,人民检察院批捕26件29人、起诉22件30人,人民法院审结21件,涉及劳动者813人,涉及工资金额1173.99万元,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